山东教育新闻网讯 日前,济南市教育局等16家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保障措施的通知》,该通知在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《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》基础上,结合济南教育实际,推出系列“幼儿园扶持+”政策:
承租机关事业单位、国企等6类房产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1-6月份的房屋租金;
为了确保村集体房屋租金免除政策落实到位,增加了区县政府和镇街的责任;
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五险的教职工,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,发放3个月的临时性补贴;
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生活垃圾费到复园次月;
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%以下,最低为1%,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缓缴期限均为12个月;
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一配备防疫物资;
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,享受该通知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。
责任编辑:周玉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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